虚拟货币真假辨别
2023年06月18日 14:40
阳光保险集团 2022-06-28 19:20 发表于北京
守好钱袋子
警惕“虚拟货币”骗局
提高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近日,比特币一路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再度成为舆论焦点。我国金融部门曾多次发文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
揭秘“虚拟货币”骗局
案例
简介
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
深圳普银区块链有限公司宣称其发布的“普洱币”是“全球首个本位制数字货币”,是“普银集团以10亿优质藏茶作为原发本位资产,经由三方仓储、鉴定、评估、确权后,通过数字加密技术将藏茶资产写入区块链并发行的本位制数字货币”。投资人所持有的每一枚“普洱币”都有对等实物藏茶作为抵押,投资人可将“普洱币”放到虚拟交易平台“聚币网”买卖,并在境外设立服务器,以此赚取差价。
为吸引更多投资人,该公司还在发布会上承诺将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通过两次拆分,使投资人持有的“普洱币”价值扩大100倍,并宣称将补充更多藏茶作为支撑。当大量投资人进场后,该公司通过恶意操纵“普洱币”价格走势,不断套现,导致投资人手中“普洱币”毫无价值,最后共造成投资人约人民币2.3亿元投资款损失。
案例
分析
警惕网络虚拟货币陷阱
网络虚拟货币是指由一定的发行主体以公用信息网为基础,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手段,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在网络或有关电子设备中,并通过网络系统(包括智能卡)以数据传输方式实现流通和支付功能的网上等价物。虚拟货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属于真正的货币,比较出名的虚拟币有比特币、以太坊等。
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暴涨让人们对数字货币充满幻想,但实际上,真正有应用价值的、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货币只是极少数。近几年来,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数字资产”等方式吸收资金。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之实。此类非法集资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网络化程度高。依托互联网、聊天工具进行交易,利用网上支付工具收支资金,风险波及范围广、扩散速度快。
二是跨境化明显。许多不法分子通过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站,实质面向境内居民开展活动,并远程控制实施违法活动。
三是欺骗性、诱惑性、隐蔽性较强。利用热点概念进行炒作,编造名目繁多的“高大上”理论,具有较强蛊惑性。
风险
提示
虚拟货币
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类似于比特币的网络虚拟货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的通知、公告,虚拟货币不是货币发行机关发行,不具有法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等虚拟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民投资和交易虚拟货币违法法律,不受法律保护。
让我们共同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守护好“钱袋子”
推荐阅读
- 上一篇:虚拟货币现货安全吗
- 下一篇:爬虫感染了虚拟货币挖矿
-
虚拟货币哪里来的现金 虚拟货币交易钱怎么到账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
-
虚拟货币排查 打击清理虚拟货币十大措施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
-
中国持有虚拟货币合法吗 在我国买卖比特币等虚拟货币合法吗?为什么?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
-
虚拟币哪个平台最火 虚拟币哪个平台最火爆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
-
缩表对虚拟货币 缩表对大宗商品影响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
-
虚拟货币数量单位有哪些,货币单位m是什么意思
1970-01-01
为提醒投资者警惕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阳光保险本期“以案说险”揭秘“虚拟货币”骗局案例简介深圳“普洱币”诈骗案件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