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型数字货币(数字货币专题分析:海外数字货币的发展)
2023年06月01日 12:40
(报告出品方/作者:平安证券,王维逸,李冰婷)
一、 全球数字货币实践步伐加快
按照发行主体的不同,数字货币分为私人数字货币与法定数字货币。1)私人数字货币(Private Digital Currency),也称为 私有数字货币,是指由市场机构或个人自行设计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代表中央银行债权,主要包括比特币、莱特币、瑞 波币、以太坊、Libra等。2)法定数字货币(Central Bank Digital Currency,CBDC),也称为央行数字货币,是基于国家 信用且由一国中央银行直接发行的数字货币,法定数字货币是以国家账户单位计价的数字货币,代表中央银行的负债。按 照是否被旨在被公众使用,法定数字货币进一步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零售型法定数字货币旨在提供公众使用,为公众提 供价值存储和日常支付的新的选择方式,扩大普惠金融受众面。批发型法定数字货币必须在央行开户、旨在面向金融机构, 主要用于结算大额银行间支付,借助区块链高效清算的技术来提高金融系统效率,降低成本和流动性风险、增强安全性。
数字货币主要基于区块链 PoW 的共识算法。私人数字货币和法定数字货币均采用区块链技术和加密算法作为技术支撑。 区块链技术通过将分布式账本、密码学、共识算法、智能合约等多种技术有效组合,保障在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信用背 书条件下,创造出一种低成本高可靠的基础设施,实现数据的不易篡改、不易伪造、可追溯、可审计等特性,以减少中间 环节、共识机制等,实现降本增效。其中,法定数字货币普遍采用许可型分布式账本技术(DLT),可以控制接入系统的参 与者并对其设定不同的访问权限,从而赋予央行检验和结算管理的能力,实现 KYC(Know your customer)、反洗钱等监 管需要,确保央行对数字货币发行及货币政策的控制权。(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2020年以来,海外主要经济体对于开发 CBDC态度愈发积极。根据 IMF对 174个成员国的调查研究,全球近 80%的央行 现有法律不允许、或法律框架不明确,不足以支撑发行数字货币。但包括美联储、欧洲央行、日本央行和英国央行等海外 主要央行在内的、越来越多的央行,已在推行官方数字货币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有 69%的项目处于研究阶段、9% 处于论证阶段、15%处于试点阶段、7%处于发行阶段。2020 年 10 月 20 日,巴哈马央行推出 Sand dollar,成为全世界首 个正式推出央行数字货币的国家。加拿大、法国、新加坡、韩国、乌拉圭、东加勒比等 CBDC 已宣布进入试点。
二、 海外法定数字货币:零售型进展快于批发型
按照支付系统面向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零售支付系统和批发支付系统。货币资金流通可划分为“前端”支付和“后端” 处理两个主要环节。零售型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主要在货币流通的“前端”支付环节,而批发型数字货币的应用场景主要 在货币流通的“后端”处理环节。
1)零售型 CBDC 项目:基于零售支付系统,以数字货币的形式在前端支付环节进行交易记录,面向公众,旨在为公众提 供价值存储和日常支付的新的选择方式。“前端”支付环节主要包括相关交易帐户(资金源) 、支付工具(现金、 银行卡等) 以及连接付款人/收款人与支付服务商的服务渠道/访问点。零售支付系统能够在“前端”支付环节中有效处理批量小 额支付交易, 例如信用卡转账、 直接借记、 支票、银行卡支付、 电子货币交易等。
2)批发型 CBDC 项目:基于批发支付系统,以数字货币的形式在后端处理环节进行清算和结算。面向金融机构,旨在用 于结算大额银行间支付、提供中央银行资金以结算新基础设施中的数字金融资产的交易。后端环节主要负责处理支付链中 的特定环节,包括交易处理(身份验证、 欺诈监控、 费用计算等)、交易清算(交易传输和核对)以及交易结算(交易方 完成资金转账, 履行债务)等相关环节。批发支付系统能够在“后端”处理环节中处理金融机构之间的大额交易。
2.1 发展现状:新兴国家积极探索,方案多样
私人数字货币的迅速发展对央行传统法定货币带来一定威胁,CBDC 成为各国央行重点关注——世界主要经济体对于开发 CBDC 态度愈发积极,新兴国家 CBDC落地积极性更高,市场监管逐步推进。具体来看:
1)总体进程:海外各国积极推动法定数字货币研究进展,推动中心化发行,保障使用安全。根据 21Q3的 BIS 研究数据, 全球至少有 87 个国家正在探索发行 CBDC,至少有 14个国家正在处于试点状态,9个国家全面推出央行数字货币,但主 要为非洲国家或加勒比海岛国家。英国 RSCoin、加拿大 CADcoin、新加坡 Ubin都是由国家主导发行数字货币,国家银行 作为法定数字货币发行的唯一权威中心。
2)地域态度存在差异:新兴市场国家积极探索,欧美国家对法定数字货币推出和落地较为谨慎。新兴市场国家致力于通过 发展数字货币改善其落后的小额结算情况,增强本国货币在国际支付中的地位。发达经济体推进法定数字货币的进程相对 谨慎,美国、欧洲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数字货币仍在研究阶段,近期暂无明确发行计划。
3)监管政策:法定数字货币监管正从试点监管逐步向市场监管推进,数字牌照是主流的监管方式。
4)试点思路:延续“从批发支付到券款对付(DVP)再到跨境支付”的思路。各国主要关注如何将央行数字货币用于改进 跨境支付以及改善现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如何开展更加开放、灵活和高效的券款对付(DVP)。
目前各国对于央行数字货币的技术结构、存在形式、运营框架、底层资产等均有不同设计,但普遍采取开放的思路,零售型、分布式账本、双层运营趋势明显。具体来看:
1)路径选择:选择零售型的国家较多,且零售型项目整体进展快于批发型。批发型数字货币能够提高金融系统的效率,而 零售型数字货币会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目前,各国央行发行批发型数字货币项目还未达到的潜在应用阶段。结合少数几 家已经公开进行概念验证的相关实践经验看,距离更广泛实施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还需要很长时间。
2)运行框架:根据发行层级链条的不同,分为单层运营体系和双侧运营体系,目前为防止金融脱媒危险,各央行多采用双 层运营体系。单层运行框架因公众绕过商业银行直接将钱存放于中央银行账户或电子钱包中,有较大的金融脱媒危险,削 弱商业银行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在双层运营模式中,央行先将数字货币兑换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兑换给公众,法 定数字货币是央行的直接负债,央行将支付服务和账务服务部分交由商业银行和科技公司提供。
3)存在形式:账户型居多。访问技术有基于账户型和代币型两种形式,账户型要求对应的金融机构具有账户体系,而代币 型要求有数字钱包即可,目前选择账户型的央行较多。
4)技术结构:目前基本都选择分布式账本结构,高度关注分布式账本技术以及加密货币可编程性的应用潜力。
5)储备资产:可分为现金抵押、锚定某类资产等不同形式,目前多数央行都对储备资产进行规定。
6)场景定位:根据未来应用场景不同可分为消费、商贸、教育、医疗、交通等不同领域,应用场景丰富多样,但目前海外 CBDC 多处在概念测试和试点阶段,尚未到场景实际应用阶段。
2.2 零售型 CBDC:进展较快,已有项目正式落地
零售型 CBDC面向公众,与现金、现有电子支付工具形成补充,能够增强支付市场的竞争性。发行零售型 CBDC的优势在 于提高金融包容度、扩大普惠金融受众面,提升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根据 BIS 的最新一轮 CBDC调查,近 20%的央行已 经在开发或测试零售 CBDC,零售型 CBDC工作已进入更深入的阶段,代表案例包括英国央行的 RSCoin、瑞典央行的 Ekrona、巴哈马的 SAND dollar 等。
2.2.1 英国央行 RSCoin: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侧:加大对加密币的监管力度,鼓励市场竞争和创新。2017 年,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FCA)修订《2017 年洗钱、 恐怖主义融资和资金转移条例》,对加密资产交易提供商以及托管钱包提供商进行注册制监管。2021 年,英国竞争与市场 管理局宣布将新建数字市场部门(DMU)并进行意见征询,借此构建数字市场竞争机制,加大对大型数字企业的监管力度, 在严监管的同时鼓励市场竞争与创新,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免受不当行为侵害。2022 年 4 月,英国政府宣布财政部作为监管 稳定币的主体部门,并表示将采取一系列措施规范运用加密货币(包括比特币等代币),还将与皇家铸币厂合作推出 NFT, 努力将英国发展成为全球加密资产技术和创新中心。
项目目标及设计:目前已成立 CBDC 工作组,但尚未决定是否推出。RSCoin 项目是在央行英格兰银行的建议下,由英国 伦敦大学研究员提出并开发的中央银行加密货币 RSCoin系统,于 2016年正式立项。具体来看:
1)项目目标:RS Coin 系统由英格兰银行拥有并控制货币的发行,具有高透明性和可审计性的特点,同时强化了 CBDC 的可管控性和可扩展。 2)项目设计:RSCoin 项目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了分层管理的分布式账本,将货币的发行(higher-lever block)和交易账 本维护(low-lever block)分开。RSCoin 系统中包含中央银行(Bank)、央行授权的商业机构(mintettes)和最终用户三 类角色。RSCoin 项目中,央行作为中心化机构,统一发行货币;由交易账本进行分布式存储,央行授权多个 mintettes 来 记录维护、相互交叉验证,强化了央行对数字货币的管控能力,提升安全性。最后,由央行进行统一对账和管理。在结算 效率上,RSCoin 采用两阶段提交(2PC)的共识机制来进行分布式记账,系统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提升交易效率。
2.2.2 瑞典央行 E-krona: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侧:瑞典央行对数字货币采取严格监管态度。2021 年,瑞典央行行长公开表示,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资产将受到更严格 的监管。2021 年 10月,瑞典金融监管局(FI)对两家当地数字货币交易所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反洗钱问题。 项目目标及进展:已完成第二阶段试点。2017年,瑞典央行 Riksbank 启动瑞典 CBDC 项目 E-krona,通过商业银行向公 众发行基于分布式记账技术的数字货币。2022年 4月,Riksbank 宣布已完成第二阶段 E-krona试点。截止 2022年 5月, Riksbank 尚未决定是否发行数字货币,也未决定发行 e-krona 的技术方案或法律框架。具体来看:
1)项目目标:建立安全、便捷和高效的支付系统。
2)项目进展:2021年,Riksbank 发布关于 E-Krona的工作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调查 E-krona 对瑞典经济的需求和 影响、在试点中测试 E-krona 的技术解决方案、调查 E-krona 将如何影响瑞典立法、比较 E-krona与不同的技术的解决方 案。截止 2022年 5月,E-Krona项目已完成两个阶段的主要工作。第一阶段,瑞典央行起草了央行数字货币总体提案,并 提出注册模式(由一个中央数据库承载 E-krona账户)和价值模式(E-krona将在本地通过应用程序或卡片持有)两种存在 方式。第二阶段,瑞典央行建立了 E-krona 系统的治理和管理结构,并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中测试了电子支付系统的便 捷性、安全性、功能完善性(如全天 24小时即时付款性,移动数字钱包的存取、转账、收付款,可穿戴技术付款,离线支 付等)。第三阶段目前正在进行中,具体工作内容仍未披露。
2.2.3 巴哈马 SAND Dollar:正式推出
监管侧:不断发展完善金融服务的监管结构。SAND Dollar 项目进行综合交易监测,在银行流动性面临重大威胁时提供预 警、谨防流动过剩。此外,巴哈马央行还密切关注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和金融稳定的影响,并在其中纳入审慎的保障措施, 旨在维护金融稳定,防止银行存款挤兑。(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项目目标及设计:已正式落地推出。2019年 6月,巴哈马央行宣布埃克苏马岛将成为央行数字货币试点项目的首个试点地 区。2020 年 10 月,SAND Dollar 已实现全员触达,巴哈马成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成功推行 CBDC的国家。具体来看:
1)项目目标:Sand Dollar 是巴哈马央行的支付系统现代化项目,旨在升级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通过更安全的交易和更快 的结算速度,提高巴哈马支付系统效率,降低服务交付成本,提升普惠金融水平,同时防止洗钱、伪造和其它非法目的。
2)项目设计:Sand Dollar 是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移动数字钱包发行的代币,支持离线支付但不完全匿名;采用双层运营 框架,与巴哈马元挂钩但不计息,每个零售型央行数字货币都代表对巴哈马央行的直接索偿权。央行负责发行 Sand Dollar, 监测 Sand Dollar 持有量,推进 KYC 基础设施,针对流通中的央行数字货币编制分类账。央行移动数字钱包的发起方是持 牌金融中介机构,包括信用合作社、汇款企业、银行和支付服务提供商等。在风控上,巴哈马央行规定个人数字钱包与银 行账户关联、企业钱包必须与公司银行账户挂钩,在运作过程中并不将法定数字货币作为传统银行业存款的替代品,从而 限制持有数量,以缓解洗钱、恐怖主义融资、扩散等金融风险。
2.3 批发型 CBDC:进展较慢,仍处于概念验证阶段
批发型数字货币主要应用于中央银行和金融机构之间,并不面向公众,其优势在于 24 小时实时结算,以去中介化的“点对 点”大额付款来提升结算系统间的互操作性,减少跨境支付成本、降低结算风险等。目前央行基于批发型数字货币试验仍 在探索中,多家央行已开展批发型数字货币试验,典型项目包括加拿大的 Jasper、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的 Ubin、日本银行和 欧洲央行的 Stella 等。
2.3.1 加拿大央行 CADCoin——Jasper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侧:立法透明、政策开放。加拿大对主流数字货币持积极态度,对加密货币定性明确,是全球数字货币交易立法最透 明的国家之一;同时严厉打击数字货币犯罪。在牌照经营方面,2018 年加拿大金融监管单位 FINTRAC 上线 MSB 牌照, 牌照费用较低,持有此牌照可以在加拿大境内合规的开展数字货币、衍生品的交易。
项目目标及进展:立项时间早,但决定暂不发行。Jasper 是全球首个由中央银行和私人部门合作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开展 金融机构间结算支付的试验项目,于 2016 年正式立项,旨在为加拿大央行更新完善支付系统。Jasper 项目为加拿大央行 数字货币的发行和结算应用建模,同时与其他银行合作测试分布式账本技术,并合作调查批发型央行数字货币应用的影响。 具体来看:
1)项目目标:一方面,是评估以 DLT 为支撑的结算货币支付清算系统是否有效、是否符合国际金融基础设施准则,比如 抵押、交易、结算、清算、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管理标准等。另一方面,是探讨中央银行能否与私人部门共同合作形成 一种市场化的数字货币应用机制。
2)项目进展: Jasper 的研发分为 4 个阶段,即高价值银行间付款结算阶段、国内银行间分布式支付结算阶段、DLT分布 式证券结算与新加坡 Ubin 跨境支付阶段,目前均为概念验证性质的实验。在实验中,加拿大央行调查了 DLT 用于结算高 价值银行间付款的问题,测试了 DLT 技术在清算和结算高价值银行间付款的效率,探索了数字货币与其他资产(如外汇和 证券)集成的优势,并与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和英格兰银行合作试验建立跨境货币结算系统。
3)暂不发行原因:加拿大金融体系中服务提供商的高度集中可能导致支付成本高。如果现金大幅下降,加拿大支付市场的 竞争将进一步下降。目前,加拿大银行监控现金使用情况和建设能力,考虑推出 CBDC 。
2.3.2 欧洲央行和日本央行——Stella 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侧:日本数字货币友好、允许 ICO、牌照化管理,欧洲加强对数字货币对监管。1)日本是第一个将数字货币交易纳 入法律法规体系的国家。2017 年日本开始实施《资金结算法案》,承认数字货币作为支付手段的合法性。之后,日本金融 厅(FSA)颁布《支付服务法案》,对数字货币交易所实施全方位监管。所有在日本境内运营的数字货币交易所必须获得财政部与 FSA 的牌照授权。2)2020 年 7 月,欧盟委员会宣布一揽子立法提案,以加强欧盟的反洗钱和反恐融资 (AML/CFT)规则,改进对可疑交易和活动的侦查,全面覆盖加密领域监管。提案要求所有比特币和其他加密资产服务提 供商均需进行尽职调查,保证加密资产转移的完全可追溯性,禁止匿名加密资产钱包。
项目目标及进展:已完成四个阶段,从支付系统到跨境转账,完善平衡机密性和可审计性。Stella 是欧洲央行(ECB)与日 本央行(BOJ)的合作项目,于 2016年发起、2017年正式立项,主要研究 DLT在支付系统与证券结算系统等领域的适用性。
1)项目目标:探索分布式账本技术在改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支持支付和证券结算方面的潜能,用于发行和维护基于分布 式账本技术的数字货币作为存放在央行的准备金和结算余额。 2)项目进展:Stella 项目共分为四大阶段,即分布式账本技术用于处理大额支付、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中测试证券结算、 运用分布式账本相关技术提升跨境支付的效率、在分布式账本技术环境中测试结算资产(如央行数字货币) 的保密性和可 核查性。
2.3.3 新加坡金管局——Ubin项目:概念验证阶段
监管侧:日趋明朗,要求申请 MAS 牌照。新加坡是亚洲区域内对数字货币发展支持力度的国家之一,基于“不寻求零风 险,不扼杀技术创新”的指导原则,积极推动数字货币的发展。2019 年,新加坡金管局(MAS)进一步完善《支付服务法》 (PSA),提出任何从事加密货币传输、交易或存储的机构,必须向新加坡金管局申请获得牌照。2022 年 5 月,新加坡金 管局主席表示零售型 CBDC 发行需要受货币基础的限制,中小企业跨境支付需要批发型 CBDC 。
项目目标及进展:目前已进入第五阶段。Ubin 项目由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新加坡银行协会(ABS)与多家国际金 融机构共同参与的研究项目,于 2016年正式立项,旨在研究分布式账本技术在清算结算交易场景的应用,以实现跨不同区 块链平台结算代币化资产。具体来看: 1)项目目标:帮助开发基于央行发行的数字代币,并提供更简单和更高效的解决方案,探索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在清算和 结算方面的使用,有助于塑造未来利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和代币化法定货币的实时商业解决方案。 2)项目进展:目前 Ubin 项目已进入第五阶段,已经开展了多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金融实践,包括代币的银行间支付、高 速便捷透明的跨境支付和结算、券款对付能力等。
三、 海外私人数字货币:发展较早,加密币增长强劲
3.1 发展现状:高速发展,规模增长
全球私人数字货币高速发展,规模增长强劲。自比特币推出以来,私人数字货币进入高速发展期,底层技术不断成熟,支 付的便捷性、安全性不断提升。同时,2021 年以来,私人数字货币的品种迅速丰富,总市值出现明显增长。据 Coinmarketcap 统计,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全球共有 1.01 万种加密货币,总市值达 1.28 万亿美元,较 2020 年底增 长 80.41%。目前海外私人货币主要可分为 6 类,具体来看:
1)去中心化数字货币,例如比特币。比特币具备完全去中心化、匿名性程度高的特征,且特定算法下发行量稳定且有限。 但由于比特币较为稀缺且没有主权信用背书、实体资产储备的支撑,比特币投机特征较为明显,价格波动剧烈。
2)可编程数字货币,例如以太币(Ethereum)。以太币同样具有去中心化、没有实体资产支撑的特点,但其发行数量不 存在上限。此外,以太币提供智能合约编程环境,使得其他主体也可依托以太坊网络发行自己的数字货币,极大丰富了数 字货币的适用范围。
3)数字稳定币,例如泰达币(Tether)。泰达币基于美元抵押担保,1:1 锚定美元以维持币值稳定,实际为非央行发布的 可编程数字美元。
4)专注于跨境支付的数字货币,例如瑞波币(XRP)。瑞波币由 Ripple Labs 负责运营,具备弱中心化特征,强调支付属 性。Ripple Labs 基于瑞波币,已建立遍布全球六大洲 40 多个国家的300 多家机构的跨境支付体系。
5)金融机构数字货币,例如摩根币(JPM Coin)。摩根币由摩根大通推出,实际是存放在摩根大通指定账户中的美元,仅 用于摩根大通体系内的结算与记账,主要目的是节省成本和提高运营效率。
6)超主权数字货币,例如天秤币(Libra)。Facebook 建立 Libra 协会,负责管理天秤币储备资产、制造和销毁天秤币, 同时设置授权经销商从协会买入、卖出天秤币,再向客户出售、赎回。天秤币通过抵押现金和政府债券维持币值稳定。
私人数字货币市场呈现高集中度,比特币市值占比超 4成。截至 2022年 5月 16日,全球前十大加密货币市值之和为 1.07 万亿美元,占总加密货币市值的 83.08%。其中,比特币市值排名第一,占总加密货币市值的 44.05%,以太币和 Tether (USDT)的市值较比特币差距较大,分别占比 18.66%、5.78%,排名行业第二、第三。
目前私人数字货币使用率仍相对较低,投资属性大于支付属性。目前大部分国家没有承认非法定私人数字货币的合法地位, 只有少数国家(如乌克兰)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根据 BIS《2021年 CBDC调查报告》数据,目前大多数国家使用加密 货币进行支付的群体相对较小,或仅限于利基群体,但也有少数国家(约参与调查的 1/4)表示国内和跨境支付中稳定币和 加密货币的使用率较高。
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态度和监管方式不尽相同。从监管态度来看,中国和俄罗斯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虚拟商品,监 管更为严格;美国、英国将私人数字货币视为非法定数字货币,允许发行和交易;日本和德国将私人数字货币作为合法支 付手段,积极支持其发展。从监管模式来看,目前全球各国对私人数字货币的监管模式主要有两种:
1)多头监管:以美国、欧盟为代表,对数字货币采用分散监管、多头监管模式。如美国采用参议院、国税局、商品期货委 员会、证监会、货币监管局等多个机构共同监管。而欧盟是各个经济体各自为重,并没有一个统一的监管机构,只在数字 货币的反洗钱领域具有监管合作。 2)集中监管:以日本、新加坡为代表,其对数字货币采集中监管、统一监管的模式。如新加坡由金管局(MBS)唯一一 个机构管理规范该国数字货币业务。同新加坡类似,日本只由金融厅(FSA)监管数字货币业务。总体看,两种监管方式 互有优劣,分散监管利用多个监管主体可以并存和互补,使得监管上更严格、更全面,但可能存在监管重叠或监管套利等 问题。而集中监管可以由一个机构专门针对数字货币本身进行制度设计,可行性更加符合相关业务的风险控制要求,不会 出现监管空白或监管重叠套利等问题。
3.2 发展历程:从 E-cash 到 Libra
20 世纪 90 年代,在零售快捷支付和个人隐私需求的催生下,私人数字货币诞生,其发展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早期探索 (1990 年-2005 年)、加密币兴起(2006 年-2013 年)、功能拓宽(2014 年-2018 年)、监管密切关注(2019 年至今)。
3.2.1 早期在失败中摸索前进:1990年-2005年
从 E-cash到 Bit Gold,早期数字货币发展主要集中于私人数字货币,一方面,技术、管理、政策等存在限制;另一方面,非 法洗钱交易、双重花费等问题多发,普遍以失败告终。但推动了数字底层技术进步,为比特币等加密币的诞生奠定基础。
1)E-cash 数字货币先驱:1990 年,推出 E-cash,以盲签技术唯一序列号有效避免“双重支付”问题,数字货币诞生。 2)E-gold 首次进入公众视野:1996 年,E-gold 与黄金挂钩,1:1 锚定金价并进行 100%黄金储备,实现电子化模拟交易, 具备方便、快捷等跨地域交易优势,使数字货币首次走进公众视野。 3)B-money首次提出 DLT:1998年,B-money 首次提出应用分布式记账技术,实现去中心化数字货币的构想。 4)Bit Gold首次应用 PoW:2005 年,Bit Gold 首次引入 PoW 共识机制,解决同笔资产被重复使用的双重花费问题。
3.2.2 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数字货币兴起:2006年-2013 年
加密货币是指拥有自己“货币”记账单位的私人数字资产。2008 年比特币问世,自此各类加密货币相继涌现。基于比特币 区块链基础衍生、创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元币和竞争币两类。
1)比特币:至今最具有影响力、首个去中心化的数字货币。比特币基于开源算法、依托 P2P 网络交易、结合点对点技术 和密码学技术,不依靠特定机构发行,拥有数量不限的分布式节点,具有完全去中心化、匿名性程度高的特征。 2)元币:是以比特币区块链作为底层协议衍生出的数字货币,典型代表有染色币、OMNI 和合约币。其中,染色币能够在 比特币上存储由特殊钱包管理的元数据,将其转换为表征另一种资产的数字货币。OMNI 是建立在比特币区块链上的开源、 完全去中心化资产管理平台,旨在创建和交易用户数字资产和数字货币。合约币是合约网的原生代币,构建在比特币区块 链体系之上,通过在比特币交易脚本中嵌入比特币交易额外信息来构建合约网交易总账,扩展了比特币用途。 3)竞争币:是在比特币基础上进行参数、共识机制、面向应用和隐私性等技术创新产生的货币。典型代表为莱特币、狗 狗币等。根据竞争币创新机制的不同分为四类:
①基于比特币参数修改的竞争币:修改哈希函数、区块产生速度、货币总量、区块奖励等比特币参数产生,提升竞争币出 块速度。2011 年,最早的竞争币 IXCoin 诞生,将区块奖励数从 50 个扩充到 96 个,后通过修改比特币参数衍生出莱特币、 狗狗币、夸克币等。 ②基于共识机制创新的竞争币:提升数字货币总量的上限。基于共识机制创新衍生出点点币、新星币、宇宙币等。 ③面向应用创新的竞争币:充分利用 PoW 算力参与科学计算,将数字货币总量扩展到无上限,解决实际应用问题。主要包 括质数币、治疗币(用计算算力促进生命科学相关研究)、格雷德币(保证安全性前提下,降低对加密算力的需求)等。 ④基于隐私增强的竞争币:从增强身份隐私和交易隐私两维度消除比特币的隐私保护威胁,提升竞争币的安全性。衍生出 综合 CoinJoin、链式混合、盲化技术的黑暗币,隐蔽地址和环签名的百特币,基于零知识证明技术的零币等。
3.2.3 从 Token到稳定币,数字货币功能拓宽:2014年-2018年
1)数字货币开始作为具有货币属性的通证用以分配资源或合约。除数字货币的交易外,区块链还可以传输、记录和储存多 种信息。稳定币通过将其价值与一种或多种资产(如法定货币、商品或另一种加密货币)锚定来维持价格稳定,充当区块 链功能拓展、覆盖更多“点对点”场景中的交易媒介,主要衍生出以太币、泰达币、瑞波币、摩根币等。根据 BIS,截至 2021 年底,稳定币总市值为 1750 亿美元,略高于所有加密货币市值的 6%。 以太坊作为 Token 的代表,主要用于解决比特币扩展性不足的问题。2014 年,以太坊诞生,是一个开源、开放的智能合 约平台,是首个允许在项目开始前发行代币、为项目开发和维护进行融资的数字货币项目(也即 ICO,首次发行代币)。开 发者可自行在以太坊建立编写智能合约、创建 token,发行代币,进而开启新的商业应用模式。以太币(ETH)则作为以太 坊记账的激励,在以太坊账本中产生和流通,目前约 1900美元/枚,是除比特币外,流通市值最高(约 230亿美元)、最受 欢迎的数字货币。 2)稳定币锚定特定资产,实现币值稳定。随着数字货币的高速发展,币值波动加大、且不同币种交易难度较大,稳定币随 之诞生。稳定币锚定特定资产的价值,并设立准备金在币值波动加大时通过买卖智能合约等方式维护币值,实际是应用区 块链技术来模仿法定货币的币值稳定机制。
①泰达币(USDT):单一锚定美元,是最早以真实资产作抵押的数字稳定币。2015 年,泰达币诞生,通过 1:1 锚定美元 来维持币值稳定,可用于加密货币提现,故而迅速发展为市场份额最大、使用范围最广泛的稳定币。②摩根币:传统金融巨头入局,旨在提高运营效率。2019年,摩根大通推出基于 Quorum 联盟链的摩根币,与其他银行建 立了一个将所有信息纳入联盟链的数字转移支付平台,仅限摩根大通大型机构客户使用,提高运营效率、实现低成本的大 型企业跨境支付。
3.2.4 Libra 对主权货币形成潜在冲击,监管密切关注:2019年至今
2019 年 6月,Facebook 宣布计划推出全球性数字原生加密币 Libra,兼具技术创新和币值稳定等优势,有助于降低跨境支 付成本、扩大普惠金融覆盖面。尽管 Libra 宣称主要用于支付,但背靠 Facebook、币值稳定,仍对主权货币产生挑战;同 时,私人数字货币本身存在洗钱等潜在金融威胁,因此各国政府对 Libra普遍秉持中性态度。
1)底层技术:以区块链技术为基础,采用混合式 P2P 架构、BFT 共识机制,并改善区块链数据结构,提高交易速度和数 据验证能力。 2)价值范畴:以一篮子银行存款(如美元、英镑、欧元和日元等)和短期政府证券等低波动性的资产作为抵押,实行 100% 准备金,维护币值稳定。 3)治理架构:去中心化,采用“Libra 协会+授权商”的双层运营架构,Libra 协会负责管理储备资产以及发行制造,并设 置主要加密货币商行和顶级银行机构作为授权经营商。(报告来源:未来智库)
四、 海外数字货币对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借鉴意义
4.1 法定数字货币:持续拓展应用场景,持续提升数字人民币支付效率
2017 年末,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开始组织商业机构共同开展数字人民币研发试验,目前,已基本完成顶层设计、功能 研发、系统调试等工作,已有“10+1”个试点地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 9 家运营机构开展了试点 工作。基于海外法定数字货币的发展现状及经验,具体可借鉴经验总结如下:
1)持续拓展数字人民币的应用场景。一方面,加强数字人民币在国内的应用场景研究,推动数字人民币跨平台流通,强化 数字货币的支付属性、流通属性,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持续关注数字人民币在跨境交易中的应用场景, 积极探索数字人民币在国际上的相关定位及具体应用方式。 2)加强数字人民币的便捷性与普惠性。根据据巴哈马 SAND Dollar 项目灾害应对机制的实践经验,巴哈马 CBDC 系统不 对用户进行限制,增强了普通居民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并通过离线的点对点支付提高了用户消费的便捷性。我国可借鉴 相应经验,在数字人民币设计上可继续增强支付服务的可获得性,提升支付产品的使用效率,加强数字人民币的便捷性与 普惠性。 3)提升国际贸易中跨境支付的效率。在避免国际贸易拖延交易方面,可借鉴运用哈希时间锁合约避免拖延交易。据 Stella、 Ubin 等主流央行数字货币研究项目经验,哈希时间锁合约被广泛应用,以实现跨境支付的去信任化,即用户无需将资金交 给第三方托管机构。交易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否则资金将自动退回原账户,有效避免跨国交易恶意拖延,提升国际贸易 和跨境支付效率。在国际贸易券款对付方面,可借鉴新加坡央行研究项目 Ubin 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降低风险敞口。据 Ubin 第三阶段经验,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可以缩短证券结算周期,达到全天候实时结算从而降低交易对手和流动性的风险 敞口。 4)进一步明确数字人民币运营机制,及各参与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数字人民币采用运营机构运作的方式,参与方众 多,涉及人民银行、运营机构、参与机构、用户等多方主体,各主体在数字人民币运营中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需要法律 或法规进一步明确。
4.2 私人数字货币:完善数字货币监管体系,加强监管的国际合作
1)合理设置数字货币监管机构,健全完善数字货币监管顶层设计。当前,我国对加密币监管机构存在事实上监管主体的缺 位。与前述欧美对加密币的监管机构已经逐渐成型、各司其职不同,我国加密币处于金融监管的盲区。我国应当修改法律 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能,提高监管部门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逐步实现金融混业监管下的加密币监管落地。在对加密币的监管 手段上,我国可以灵活运用监管研究报告、窗口指导、行业监管对话、监管沙盒、区域试点等多种监管手段实现对加密币 渐进、审慎和多样化的监管。
2)加强加密币监管的全球合作,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以来,世界各国更加充分认识到发展数字经济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纷纷加大技术、资金和研究投入。跨境支付是数字货币的重要应用场景,但目前仍缺乏数字货币国际规则,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应加强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清算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 并以此为契机,提升我国在国际金融治理中的话语权。
(本文仅供参考,不代表我们的任何投资建议。如需使用相关信息,请参阅报告原文。)
精选报告来源:【未来智库】未来智库 - 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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