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芙蓉财经网 >> 宏观研究

2016年天津社保工资基数(天津市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

日期:2023年06月29日 10:35 浏览量:1

一、裁判理由: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案件详情:

原告:

1、请求依法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违约金107232.5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原、被告于2015年1月21日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该合同为短期聘用合同,合同期为2015年1月21日至2020年1月20日。合同约定,原告被录用或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可随时单方解除合同,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被告应当出具终止或解除合同的有效证明,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为原告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2017年10月,原告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被录用至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被告下发商调函。

被告以原告2014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7日参加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签订《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为由,不予办理工资关系、人事关系档案等转移手续,并要求原告支付违约金2万元及工作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共计107232.52元。原告与被告多次沟通协商无果后,为不违反天津市公务员局入职规定,支付了该项费用,后被告办理了解除人事关系等手续。原告认为,被告要求支付违约金及返还工作期间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应予退还。《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聘人员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三)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告被录用至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属于被录用到国家机关工作,不应承担违约责任,被告应及时为原告办理人事关系和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关于印发》第十七条规定,在聘用合同中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后,单位不得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培训费用,但不得超过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培训结束后每服务一年递减20%执行。在原、被告签订的聘用合同中未对培训费用进行约定,且被告不能出具有凭证的培训费用。

依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在符合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不得要求其赔偿培训费,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违约赔偿的约定,不得违反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根据《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对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市财政提供培训经费3000元/人/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面向全体临床医师的普及型职业培训,工资和福利待遇是基于法律规定和劳动关系产生的,不是基于培训产生的,被告要求支付违约金及工资和福利待遇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被告: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辩称,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1、原告违反《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中五年服务期限的约定,应当依据《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案外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原告提供的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专业技术培训,约定服务期符合法律规定。住院医师培训专业性较强,对原告从事医疗执业具有必要性,培训合格将提升原告的专业技能,故该规范化培训属于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医疗卫生部门规章规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我国毕业后医学教育制度的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虽然主导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制度的推广、政策制定、编制规划和指导监督工作,但并不直接签订培训协议,医院可以选送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培训基地进行专业培训或专科进修,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住院医师培训基地之一,原告选择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培训学习,结合市卫生局文件精神及原告的培训性质,被告安排原告培训是针对其岗位的特殊专业技术培训,因此双方在培训合同中约定服务期符合法律规定。全脱产的技术培训期间的劳动报酬应以《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约定为准,可以作为违约金的部分计算基数。培训合同是原、被告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受法律保护,其中第四条第2款约定“乙方培训合格后,保证回到甲方工作并且为甲方服务期满五年,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年1万元(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以及3年培训期间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原告在违反服务期约定的情况下,所需承担的违约金应包含两个部分,一为服务期五年中每差一年支付1万元,二为培训期间被告为原告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上述两部分的总额即原告应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原告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6年9月全脱产培训2年,性质为培训学习,原告在此期间的劳动区别于劳动者全职时所付出的劳动,原、被告双方此期间的待遇应以培训合同约定为准,故被告在原告培训期向原告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应作为计算违约金数额的一部分。关于培训费的数额,被告认为一部分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作为培训基地所支出的培训费用56100元,该部分费用由住院医师专项经费支出,市财政的补贴是专项补贴,用于补贴培训学员的住房、交通、学习用品等费用,并通过各医院支付给学员,另一部分为被告在原告培训期间向原告支付的工资及奖金87232.52元,培训费用总额为143332.52元。原告于2016年9月培训结束,服务期应至2021年9月,但原告于2017年10月调离,尚未履行的服务期为4年,故根据培训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原告应支付违约金总额为127232.52元,原告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为113252.32元,被告收取原告违约金107232.52元符合法律规定。

2、被告不存在胁迫行为,原告系自愿向被告支付违约金107232.52元,并不存在原告所述原告不交违约金被告就不予办理工资关系、人事档案等转移以及原告为不违反天津市公务员局入职规定才被迫交纳违约金的情况,法院对该部分内容不应予以认定,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法院审理查明:

原、被告于2014年4月29日签订《录用研究生协议书》,原告研究生毕业后于2014年8月到被告处工作。2014年9月15日,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签订《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同》,合同期限为自原告参加培训之日起至培训结束之日止,即自2014年10月8日起至2017年10月7日止,期限为3年。该合同第二条约定:“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为全脱产形式,甲方保证乙方全脱产学习期间支持其顺利完成学业;2.甲方按正式职工标准支付乙方在规定的培训期间的工资,全额发放市财政给予的培训生活补贴,乙方在规定的培训期间福利待遇按在职同级别职工对待;3.乙方学习期间按连续工龄计算,超过规定的培训期间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第三条约定:“…3.乙方参加脱产培训期间,不得提出申请调离甲方,培训结束后,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工作期满五年”,合同第四条违约责任约定:“…2.乙方培训合格后,保证回到甲方工作并且为甲方服务期满五年,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违约金,每年1万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以及3年培训期间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2015年1月21日原告(乙方)与被告(甲方)签订《天津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从2015年1月21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乙方岗位为专业技术岗,该合同第五条约定:“甲方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贡献大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工作报酬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的发放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就具体的工资标准和工资支付方式做了约定。该合同第九条对合同的解除做了约定,其中第五款约定:“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五)乙方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原告在被告处期间,每月平均工资3000元左右,原告参加培训实际至2016年10月,培训期共2年,培训期间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被告共发放给原告工资及奖金87232.52元。2017年10月23日,原告因通过天津市公务员考试被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录用而从被告处离职。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0月17日给被告出具《商调函》,载明:“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商调李全厚同志到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请按下列第(3)项办理:…3.同意李全厚同志调入,请于2017年10月23日前办理调动手续,并将其人事、组织关系、供给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往我单位…”。原告于2017年10月18日出具《情况说明》,说明了其被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录用,进入人事组织关系调动阶段,被告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分别于2017年10月18日和2017年10月23日在该《情况说明》上签字,原告于2017年11月16日向被告支付违约赔偿金107232.52元,被告于2017年11月27日为原告办理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原告于2018年2月1日向天津市河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被告退还违约金107232.52元,该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2月8日作出津河北劳人仲不字[2018]第21号不予受理通知书,认为原告的申请不属于受理范围,决定不予受理。

被告提交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教学处出具的原告在该院参加培训期间发放费用的说明,载明2014年10月至2016年9月期间发放给原告的生活补贴、带教费、奖励金共计56100元,费用由住院医师专项经费支出。原告对此说明无异议,但认为上述培训费用是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支付的,而不是被告支付,并提交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根据该方案,培训费是由卫计委直接拨付到培训基地,派送单位与培训基地不存在此项支出的往来,被告认为只要是用于培训就应认定为培训费用,该56100元是由培训基地代为发放的。

四、争议焦点:

1、原、被告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原告主张其被迫交纳违约金是否有相关事实依据,被告是否应予返还违约金。

五、法院认为:

关于争议焦点一,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首先,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医疗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具有明确的培训对象、培训目标、培训方法和内容,并具有严密的培训流程和培训考核,该培训系全脱产形式,目标系经过严格规范的临床实践训练,使培训对象成为具有高尚医德、较强临床思维能力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较熟练掌握本学科基本临床技能,能独立处理本学科常见病及某些疑难病症的临床医师,专业性较强,故天津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应为专业技术培训,被告可以与原告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并约定违约金;其次,培训合同约定“乙方培训合格后,保证回到甲方工作并且为甲方服务期满五年,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违约金,每年1万元(不足一年按一年计)以及3年培训期间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该约定系双方对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争议焦点二,根据培训合同的约定,原告培训结束后应到被告处工作满五年,原告于2016年10月培训结束,在被告处工作应至2021年10月,虽然双方的聘用合同期限至2020年1月20日,但聘用合同期满而服务期尚未到期,聘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原告于2017年10月23日离职,根据双方培训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的约定,原告应给付被告违约金共计127232.52元,而被告实际收取的违约金为107232.52元,并未违反双方的约定。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培训期间获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87232.52元的性质系劳动所得还是培训费用认识不同,导致双方就被告收取的违约金是否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产生争议,原告如不接受被告提出的违约金数额或者认为被告以不交纳违约金就不给办理离职手续相要挟,原告完全可通过提起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而其实际是按被告提出的违约金数额自愿向被告支付了违约金107232.52元,应视为双方就违约金的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其主张是被迫交纳违约金,但并未提交证据证实,且在被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后又主张返还上述违约金,有悖诚实信用原则,故其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六、审理结果:

驳回原告李全厚的诉讼请求。

聘用合同纠纷5—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支付违约金

杨博律师

专职律师,曾供职于某地监察委,专注专长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刑事案件的办理。尤其擅长贪污、行贿、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洗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串通投标、逃税、虚开增值税、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型案件以及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诈骗、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类型案件。

部分刑事辩护成功案例:

北京张XX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获不起诉。

北京陈XX强奸案,成功不予批捕,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天津某超大型重工企业员工盗窃企业资产案,成功获不起诉。

天津XX使用伪造的国家证件案,成功获不起诉。

沈阳张XX诈骗案,成功不予批捕。

天津张XX故意伤害案,成功免予刑事处罚。

天津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辩护缓刑。

河北XX开设赌场案,成功罪轻辩护。

天津孟XX组织卖淫案,成功罪轻辩护。

山西XX故意伤害致死案申诉案

推荐阅读

2016年天津社保工资基数(天津市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
2016年天津社保工资基数(天津市2016年职工平均工资)文档下载: PDF DOC TXT
文章来源: alisa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4059363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相关资讯
平板屏幕(平板屏幕熄灭时间设置)
平板屏幕(平板屏幕熄灭时间设置)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

黄金怎么投资开户(投资黄金交易怎么开户)
黄金怎么投资开户(投资黄金交易怎么开户)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

合肥期货公司代理商(合肥期货交易所)
合肥期货公司代理商(合肥期货交易所)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

股票不上(股票不上龙虎榜怎么看买入营业部)
股票不上(股票不上龙虎榜怎么看买入营业部)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

汇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发行的2018系列港币)
汇丰银行 渣打银行(汇丰银行渣打银行发行的2018系列港币)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城信息是央企吗)
长城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长城信息是央企吗) 2023-06-29

培训基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出具的证明显示,从住院医师专项经费中为原告支出培训费56100元,虽然因原、被告对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