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招商银行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浦东营业点有哪些)
日期:2023年07月12日 17:07 浏览量:1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司自有资金,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以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作为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来源。
6、授权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银行、明确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 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投资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所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批准程序及审核意见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同意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目前财务状况良好,内部控制健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基础上,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同时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的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额度。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2016年9月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48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3.41元。截至2016年9月6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783,766,8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5,999,8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747,767,000.00元。
截止2016年9月6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641,880,236.0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36,659,128.15元;于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136,589.05元;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6,067,736.89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6,288,006.85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4,728,775.11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13,962,434.57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8,075,670.62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2月11日公开发行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截至2020年2月17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1,60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3,877,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
截止2020年2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0年3月16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97,984,425.54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专户余额为0.00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444,44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72.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999,999,968.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150,943.40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344,470.1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4,982,504,554.49元。
截止2020年8月17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891,272,042.4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54,221,260.11元;于2020年9月8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999,307,646.21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37,743,136.15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44,989,592.08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53,757,080.0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5%(以较低者为准)的,开户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1、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注2:公司于2016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新增年产1.3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新增募集资金账户137248123508。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以较低者为准)的,专户银行应当在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及时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中初时存放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系应付未付发行费用金额。
注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高安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分行锡山支行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及本次实施募投项目的控股孙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中信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昆明分行前兴路支行、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和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开设了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并与中信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注2:工行无锡锡山支行营业室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海农商银行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账户为项目实施方恩捷股份子公司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4日、2021年3月1日、2021年4月1日、2021年5月6日和2021年6月1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自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未超过12个月,同时公司已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3、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20年9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江西省通瑞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无锡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于 2021年3月30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4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43.56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40,643.56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7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60.00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60.00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636.49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20,636.49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公司已于 2021年9月28日收回上述结构性存款产品本金人民币30,000.00万元及收益人民币988.54万元,并于同日将上述本金及收益人民币30,988.54万元全额转回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
(一)首次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2、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结合公司2021年的盈利水平、整体财务状况及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通过该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9
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
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别提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59%;对合并报表范围内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下属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61%,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公司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进行调配,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含)通过后方可实施,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有效期限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可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循环滚动操作。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列示的公司,除下表所列示公司外,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及发展规划的实际需要,在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下属子公司以及本公告日后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
单位:如无特殊说明,为人民币亿元
注:①对于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公司,上表中数据为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净资产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②重庆恩捷纽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末的前十大股东信息详见其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 (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均不存在证券市场失信行为,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的总体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授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与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相关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下属公司与拟开展业务的交易对方共同协商确定。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为保证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正常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拟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其中对负债率低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78亿元,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主要用于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时提供担保,以及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上述担保额度均为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所需,可统筹安排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其中部分下属子公司虽为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但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上述担保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因此,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代表在此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的签署事项。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在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96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58.59%;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244.57亿元,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76.81%。
除此之外,公司不存在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及下属公司股权结构及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是日常经营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目前公司及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盈利能力稳定,具备足够的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整体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要求。我们同意此次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96亿元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7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期限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内保外贷、外保内贷、银行票据等;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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